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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
发布时间:
2017-08-15
为科学规范、高效有序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工作,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根据国务院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、和《全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》等法律法规,特制订本预案。 (一)目标任务 1、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(以下简称突发事件)是指突然发生,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、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,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,严重水灾、火灾,特大车祸事故、
为科学规范、高效有序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工作,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根据国务院 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、和《全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》等法律法规,特制订本预案。
(一)目标任务
1、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(以下简称突发事件)是指突然发生,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、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,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,严重水灾、火灾,特大车祸事故、爆炸事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。
2、本预案在执行中必须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指挥,无条件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和安排。
3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“预防为主,常备不懈”的方针。
4、设立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,主要用于急救设施完善,急救人才培训,突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,卫生防护等有关物资、设备、设施的储备与完善。
5、依据国家政策,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给予造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,对于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人员,给予表彰和奖励。
(二)预防与应急组织
1、突发事件应急医疗领导小组
组 长:顾人俊
副组长:徐春 黄艳辉 顾新 江诚
成 员:黄琛 周卫华 陶玉燕 杨裕冲 各临床、医技科室主任、护士长
职 责:
(1)全面领导本镇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工作。
(2)负责医疗救治重大事项的决策、督查落实和指导工作。
(3)负责紧急调集人员、储备物资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、设备。
(4)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应急指挥中心,决定人员疏散或隔离,并依法对疫区封锁。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院办室,黄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。成员:周卫华 陶玉燕 杨裕冲
办公室职责:收集、汇总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,并及时向指挥小组报告;负责与市突发事件应急各成员单位和各医疗机构联系;及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;负责落实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2、工作组织
(1)医疗救治小组及医疗救护队
①医疗救治小组
组 长:顾新
成 员:周卫华 杨永华、黄裕华 杨静 秦春美 施丽燕 陶玉燕
职责:负责全院应急医疗救治工作,负责本院应急医疗救治预案制定工作,成立医疗急救、护理、后勤保障等相关组织;负责组建现场医疗救护分队,接受领导小组的派遣;负责本院内的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的信息收集、汇总、报告工作;负责落实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②疾病控制组:
组 长:黄艳辉
成 员:沈晓瑜 吴敏
职 责:负责全镇突发事件后疫情防治工作;负责对突发事件灾害区疫情处理方案制定工作;负责疫点消毒和疫区资料信息汇总报告工作;指导相关人员对疫区的消毒、封锁;接受指挥小组的领导,完成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3)后勤供应组:
组 长:江诚
成 员:杨裕冲 蒋新芳 陈雯雯
职 责:负责对突发事件的所需物品设备、药品、卫生材料的供应;负责车辆和各种急救物资的调配和应急;负责参加医疗救治的医务人员的生活、饮食等后勤服务。
(三)预案启动
突发事件发生后,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,初步判定突发事件的类型,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。
(四)医疗救治工作程序及措施
1、120接到突发事件急救信息,应迅速派出救护车赶赴现场,同时报告卫生局。
2、在接诊急救病人时,如发现重特大灾害事故信息,应迅速报告县卫生局。
3、院内救治迅速到位,畅通绿色通道,做好救治准备工作,确定责任医生和责任护士。
4、确定专人负责,伤病员救治情况的收集汇总并及时向县卫生局报告。
5、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应当依据《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》规定,在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。
①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;
②发生或者发现不同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;
③发生重大食物或职业中毒的;
④发生重大火灾、水灾、特大爆炸、车祸及其它重大伤害事件。
6、疫情突发时,实行“零报告”制度,严格报告程序。不得漏报和瞒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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